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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怎样分割?

标签: 提问人: 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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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简单地说由得房者偿还,的意见,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也应由夫妻共同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当然,你们可以约定具体的偿债方式,但不能以此对抗银行。《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共同债务的确定与共同财产的确定是相对应的,由于离婚后,房屋一般只能由一方占有、使用,或者确权给一方所有,所以如果取得房屋的一方按照房屋整体的价值给予了另一方合理补偿,就意味着,他们将整栋房屋作为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为购买该房屋而借的全部按揭贷款就都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该算做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否则,按照全值分割该房屋,却不承担相应债务,这是不公平的。房屋分割处理完毕指按照现状将房屋归一方所有,已还贷部分已经处理并且分割,未还贷部分由得房一方承担归还义务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