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
- 07-20 平安银行贷款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 07-20 2014年闵行上银村镇银行存款利率多少?
- 07-20 2014年重庆银行存款利率多少?
- 07-20 2014年江苏丹徒蒙银村镇银行存款利率多少?
- 07-20 2015年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存款利率多少?
- 07-20 花呗借呗突然降额,信用卡还款刷不出来!
- 07-20 绍兴个人征信查询
- 07-20 抵押贷款:民间借贷机构和银行哪个好
- 07-20 新手贷款需谨慎,这些陷阱需小心!
- 07-20 信用卡支付要手续费吗 信用卡支付限额是多少?
热门文章
- 04-10 申请精准扶贫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 03-20 嘉兴个人征信查询
- 01-08 柳州个人征信查询
- 07-20 2015年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存款利率多少?
- 08-20 2014年泰安个人征信查询、电话、地址及注意事项
- 02-19 我的芝麻分604就开通了借呗6000花呗3000,不是说芝麻分很高才给
- 10-24 建行质押贷如何申请?质押贷额度多少?
- 06-30 支付宝也能摇车牌号 城市服务功能上线
- 07-20 2014年江苏丹徒蒙银村镇银行存款利率多少?
- 07-03 蚂蚁金服公开坏账率,借款类金融服务风险率不到1%
最高法院明确界定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
点击:
时间:2018-10-22
今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作出司法解释,首先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予以明确界定。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民间借贷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相对于国家正规金融行业自发形成的一种民间融资信用形式,在我国有着久远的历史和深厚的传统,且为社会广泛熟悉,“民间借贷”这一称谓已经约定俗成。在我国,借贷市场主要由金融机构借贷和民间借贷组成。本司法解释解决的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因资金融通而发生的争议。解释第一条第一款开宗明义“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这个界定体现出了民间借贷行为特有的本质和主体范围。从称谓的形式上明晰了与国家金融监管机构间的区别,也从借贷主体的适用范围上与金融机构进行了区分。
标签:
上一篇:卡债过多还不上 3种办法可巧妙避免逾期
下一篇:怎样提高银行房屋抵押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