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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经济之声]P2P非法集资第一案落锤 欠款超5000万主犯仅被判三

点击: 时间:2019-06-23






原文地址:http://finance.cnr.cn/gs/201408/t20140812_516196742.shtml


  央广网财经北京8月12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网上借贷,是目前很火的一种投资方式。它能直接、有效的解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但却由于没有具体的监管政策,行业也问题频频。今年以来,平均每个月都有5家P2P网站倒闭,让人不禁对这个行业的未来产生担忧。

  今天我们要说的这个案件,昨天刚刚宣判完毕。P2P网站东方创投的主犯邓亮,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罚金30万元。

  据了解,东方创投以月息3%-4%的代价,在网上共吸收投资者资金共1.26亿元,但这些钱都流入了东方创投的私人账户,投向了地产行业,但最终经营不善公司倒闭。最终,1.26亿元中,投资者只追回7400万,剩下的5200多万,已经血本无归。P2P行业观察者羿飞告诉记者,这是一个典型的P2P“非法集资”骗局。

  羿飞:这个业务本身就不应该是自己的资金,应该是你先到要借钱的人,放到网上然后大家把钱借给他,然后你撮合了成功了这笔交易之后呢,收取一定的服务费这些是可以的,但是呢他等于是还没有找到那个借钱的人,先去跟大家先伪造了一个借款人,说有人要借钱,然后大家把钱就投进来,投进来之后拿到钱了,他才去找借款人,但是他把这个环节完全是剥离开的,这样是建立资金池了吧,国家也是明令禁止的,他这么做就是为了吃了一个比较大的利差。

  星瀚律师事务所律师卫星认为,“非法集资”一般按照是否给当事投资人造成损失来分类:如果造成损失,应当事人诉讼要求,法院及其相关方必须通过法律途径处罚被告人;如果没有造成损失,法律上构成犯罪,但当事人诉讼,法院不会处罚,更多的是扰乱金融秩序,应该由金融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规管理。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P2P的监管法则,监管方正在制定。

  以东方创投案为例,P2P行业观察者羿飞对于法院的判决不是很理解。既然造成了巨大损失,为何只判3年,罚30万,这岂不是在告诉大家,P2P的违规成本很低?

  羿飞:非常轻了,作为很多投资人来说不太理解这个案子,因为他毕竟整个吸纳了1.2亿,清偿了一部分之后,最后还有两三千万,窟窿是解决不了的,这么大一个案子最后这么小一个责任和罚金的话,作为普通投资人会认为犯罪成本很低。

  由于门槛低、利润高,无数的资金涌向了P2P行业,这个行业正在经历一个高速发展期,鱼龙混杂。除了刚才所说的东方创投案例外,今年以来,各种披着P2P外衣,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也层出不穷。P2P行业观察者羿飞认为,大多数的骗局,其实稍微想想,都很好辨别,但由于投资者很容易被高收益所蒙蔽,最终都成为了炮灰。

  羿飞:非法集资它是民间一直以来会存在的一个现象,他可能是以传销的形式在做,各种形式都有,但是这两年以P2P的形式做得比较多,比如说几个大案子,你像今年年初的,恒通,他不是说投资黄金啊,投资这些东西嘛,那个是上百亿的,但他也说自己是P2P的,还有前几个月北京有一个叫中欧温顿,五亿多的,实际上他没有任何P2P的业务,然后他打着P2P企业的牌子,在超市门口发着理财的传单,骗很多大妈吧,大妈投资人就是不懂金融的大妈去上当。

  业内人士也建议,是否应该用“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在监管部门注册备案”等方式来监督P2P行业。但羿飞却觉得,这些方式是治标不治本,解决不了后续的经营性风险。现在行业出现的问题,其实都是发展中遇到的小概率问题,涉及的无论是企业数量、资金面都不大,不能因为出了问题,就把整个行业给拍死。

  羿飞:应该是在他的发展容忍范围之内,受损金额跟整个行业产生的收益比,占得比例还是比较小的,就是说你要是全行业的来看,他还是能健康,能良性的发展的,但是你要是只看这些问题确实也问题很多,这些问题也不是说单纯是P2P 的问题,因为原来也有诈骗、非法集资什么都有,只不过现在呢他以现在网络话的方式来表现,信息传播非常快,媒体关注也非常快,显得他的损害非常大,其实在整个民间体系占不了多少。

  经济之声特约观察员张翼表示,这个行业有很多乱象,人们对于P2P行业监管是非常期待的,期待靴子能够尽快的落地。但是迄今为止,没有一个国家层面或监管层面的一个细化的监管条例,如果监管条例规范不能够真正落地,对于行业有很大的隐忧。此案例能够让一个反面的典型胜过任何说教和理论,能够更多发酵也有助于投资人和消费者擦亮眼睛,看清楚P2P光鲜背后的骗局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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