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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大公来评级!

点击: 时间:2018-11-21

近期,大公因发布多个P2P平台的负面评级而陷入舆论漩涡。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在大公评级的黑名单和预警名单中,陆金所、宜人贷等行业领袖赫然在列,更因为出现分类错误和注册地错误等原因引发了公众对其权威性的质疑。大公的评级报告发布后,各当事平台反弹激烈,部分行业组织甚至召开专门的发布会,批评和谴责大公评级是“不负责任的评级”。

在这里,我想阐述三个观点,供各位参考:

1、P2P平台不需要评级。当然,前提是P2P平台是真正的信息中介。给一个信息中介进行评级,其必要性需要商榷。如果非要评级,也是需要对平台的风控能力和具体的债项评级。而平台的偿债能力——平台并不负有偿债义务,为什么要评级?如果平台有风险准备金,或者其他的平台自担保形式,承担了全部或者部分信用中介的职能,那么对其进行评级则无可厚非。顺着这个逻辑推演下去,再通过大公黑名单的印证,至少可以证明上榜平台多多少少有些偏离监管方向。

2、根据信息披露完整程度去评价一个P2P平台是合理的。与上市公司披露财报的原理是一样的,P2P平台有义务保障投资人的知情权。几乎不用任何逻辑推演,我们都可以确定,P2P平台掌握了借款人的详细完整的信息,包括还款能力、还款意愿、还款来源、增信措施以及各类支撑性文件。换句话说,借款人向P2P平台提供了上述信息,但P2P平台选择性地披露了一部分,那么另一部分没有披露的信息,我们似乎可以视为平台有意“截留”了。抛开“截留”的原因不谈,保障借款人隐私权也好,影响用户体验也好,都不影响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只要没有足够的信息披露,P2P平台就是损害了投资人的知情权。当然,连自己也没拿到借款人完整信息的P2P平台,这样的平台恐怕要被划到另一个行业——58同城或者赶集网,需要另当别论了。

3、不能因为大公曾经的纰漏而完全否定大公评级的权威性和积极意义,当然,也不能因为大公的品牌影响力而迷信盲从大公评级。我们应该看到,大公的评级有理有据,如果我们认为这些道理和论据是正确的,那么不妨相信大公的评级结果,如果我们不认可大公的部分道理和论据,那就把大公的评级报告当做耳旁风。

不管怎么说,大公评级给数百万的网贷投资人提供了另一种风险观察视角:只要耐心勤奋,哪怕不用实地考察,单凭公开信息也能分析出一个平台的好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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