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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不兜底的P2P平台都是耍流氓
近期随着平台的不断倒闭,甚者一些曾经风光无限的大平台如陆金所、铜板街等也不断爆出风险增加的信息,让很多投资者不寒而栗。一时间P2P网贷平台是否应该为投资者兜底,是否应该承担风险,成为焦点的话题。
有平台坚持认为平台仅仅是信息中介,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资源的整合,在普通大众之间进行金融产品的撮合,不承担风险,不保障投资者收益。这部分平台认为投资者要自己考察平台上项目,自担风险。可是问题来了,投资者是否具备考察项目的风险的可能和能力?平台是否应该对项目进行兜底呢?下面我们来详细论证分析。
假设网贷平台仅仅只是互联网信息中介,不对风险兜底。这里我们再分借款端是否自主开发进行分别讨论。第一种,对于自主开发借款端的平台来讲,如果平台仅仅负责债权的匹配撮合,那么网贷平台应该完全把项目的所有相关信息展示给投资者,以便于投资者进行评估风险。可是这样一来,平台仅仅赚取少量的服务费,同时平台还会面临客户资源流失的可能。
第二种,对于不自主开发借款端,而是选择与第三方合作机构合作、作为渠道销售合作机构资产的网贷平台,如果平台仅仅负责债权的匹配撮合,那么网贷平台能真的完全了解借款项目的所有相关信息吗?与平台合作的机构可能会因为担心客户资源流到网贷平台而“留一手”。也会存在若平台方与第三方合作机构达成战略合作,平台不能在披露第三方合作机构的信息上做到完全客观公正的情况。甚至还会有平台会刻意包装夸大第三方合作机构的业务实力,以吸引投资者投资。
就笔者了解到的一些实际情况是,网贷平台为了成功的撮合债权交易,通常会夸大合作机构的实力,诱导客户进行投资,同时由于某些特定的目的(通常是吃息差,赚取高额收益),担心客户资源的流失,不愿意在网站披露完整的借款项目信息。这直接导致普通投资者根本没有相对全面可靠的信息用于评估项目的风险,根本无法保障投资资金的安全。更有甚至,某些P2P平台甚至随意打出“本金保障,先行垫付”的广告,引诱投资者进行投资。在如此的情况下,一旦平台上的借款项目发生风险,平台方真得没有责任吗?
因此,事实上网贷平台不会甘心仅仅做一个信息中介,也不愿意仅仅做一个中介平台,他们都觊觎“金融”这块蛋糕很久了。既然平台想做金融业务,当然要对风险进行兜底。具体地说就是,本质上,金融的风险在于信息的不对称。平台既然要获取高额收益从事信贷业务,就是在经营金融风险,就应该对平台上的借款项目进行兜底。
这里我们再分借款端是否自主开发进行分别讨论。如果平台是自主开发的借贷项目,不容置疑,平台要对项目的风险进行兜底。对于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的P2P平台,不难理解,只有平台更加了解合作机构的实力水平、风控水平、业务模式,也只有平台可以了解到更加真实更加客观的项目信息,因此只有平台最有可能评估合作机构的风险,所销售金融资产的风险,因此平台即使仅仅作为第三方机构的销售渠道,也应该对所出售的借款项目做风险兜底。
综上所述,一切不兜底的P2P平台都是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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