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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臻律师:我们为什么要做《中国网络借贷行业合同示范文本》

点击: 时间:2018-12-20

7月16日,国内首份《中国网络借贷行业合同范本》终于在上海发布了,自1月份项目启动以来,我们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样本收集调研,在此基础上展开范本的起草、修订、再稿及定稿工作,最终面向全行业推出,致力于为行业的自律和规范,提供了更有操作性的落地途径。

近年来,中国网络借贷行业蓬勃发展,截止2015年6月底,中国P2P网贷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上升至2028家,相对2014年年底增加了28.76%。然而,在这种蓬勃发展之下,各网贷平台法律协议以及网站规则存在一些缺陷:违反法律规定、表述不规范、表达不明确模糊、缺乏必要条款……

为了规范和完善网络借贷行业网站规则和法律文本,全面保障平台即投资人权益,2015年1月,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前身为上海金融信息专业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联合发起,法大大承办,正式启动《中国网络借贷行业合同示范文本》(下称《范本》)的研究工作。

该范本充分体现了行业、法律专家的意见,以目前网络借贷行业纠纷的焦点之一——合同文本为切入点,力求通过对于合同文本的规范,来明确网络借贷行业中投资人、借款人、平台各自的责、权、利,并引入了上海仲裁委等权威机构,以从源头对行业参与者的行为进行规范,提升网贷投资人的法律意识,从而不断提高整个行业的契约意识和规范水平。

作为《网络借贷行业合同示范文本》的主笔人,下面我就此份文本的起草路径进行简单介绍,希望大家能充分理解我们编写这份《范本》的初衷及其深层次的价值:

1、网贷平台网站规则与法律文本的取样与收集

截止到2014年底,我国网贷运营平台已接近2000多家,这些平台在商业模式、业务规模、运营状况、品牌推广等方面均存在差异。示范文本的编纂在取样上,必须使样本满足多样性、全面性、代表性的要求。因此,法大大在2015年1月至2月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内,搜集和整理了国内20家具有代表性的网贷平台的法律文本及网站规则,这20家平台从业务规模和综合实力上分属于不同水平,在商业模式上涵盖了纯信息中介模式、风险准备金模式、担保模式这三种具有代表性的模式。基于现在国家的监管政策不明朗,我们没有基于其他商业模式拟定相应的示范文本,但不排除在国家监管政策明朗以后,我们补充制定相应的示范文本。

2、网贷平台网站规则及法律文本的编纂思路

我们本着尊重行业惯例、遵守法律规定以及平衡投资者、网贷平台和借款人利益的原则和指导思想,来制定网站规则及合同条款。

在网站规则的编写上,我们首先从收集的样本中了解各个网贷平台网站规则中涵盖的内容和组成部分,并抽取其中具有共性的部分制定示范文本。从抽样的网贷平台网站规则来看,具有共性的网站规则主要有注册规则、会员规则、服务规则、隐私规则、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投资规则、借款还款规则、资费规则、充值与提现规则等内容。由于投资及借、还款规则属于《借款协议》的内容,因而我们在网站规则的编写上没有将其纳入其中;资费、充值、提现规则各平台差异很大且法律问题较少,所以我们没有在示范文本的网站规则中设置相关内容,各网贷平台应结合自身商业模式来制定相关规则。

在合同文本的编写上,我们按照网贷行业内公认的三种成熟商业模式分三类编写合同示范文本,分别为纯信息中介信息模式、风险准备金模式、担保模式。我们集各网贷平台合同条款之所长,吸收表达精准规范、符合法律要义、体现公平原则的合同条款予以整理并补充一些网贷平台合同文本中欠缺的条款以及配套协议,从而按三种模式各拟定一套完整的示范文本。

3、网贷行业对合同示范文本的研讨和意见

在拟定完上述三种模式的合同示范文本初稿以后,上海金融信息专业委员会组织业内18家网贷企业的法律专家召开了两天的闭门会议,针对上述三套合同示范文本的所有条款进行了逐条讨论。法大大合同示范文本起草小组全体成员和上海仲裁委员会相关领导全程参与和听取了与会专家的热烈讨论。我们将各位专家的宝贵意见进行了归纳和整理,并针对合同示范文本的不足之处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在研讨会召开以后,上海金融信息专业委员会继续将各网贷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法大大合同示范文本起草小组。经过一个多月的反复修订,《中国网络借贷行业合同示范文本》终趋近完善。

可以说,这是一份含金量极高的示范文本,它集合了上海金融信息专业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上海仲裁委员会专家以及法大大金牌律师团队的力量而完成的心血之作,我们衷心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为网络借贷行业出具一套规范、完善的行业示范文本,以此规范行业的运作,逐步正规、合法化,保障行业的有序、安全运行,共创网络借贷行业辉煌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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