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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告诉你那些关于违约金的秘密

点击: 时间:2019-06-18


关于违约金问题,在实务中一直有争议。今天飒姐跟大家聊聊,违约金到底什么时机使用?逾期付款违约金按照什么标准计算?保证合同的违约金为啥无效?

1、违约金是什么鬼?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有人认为违约金就是合同约定的罚则,这种理解是片面的。通过最高人民法院(2010)民提字第153号XX电讯公司与XX实业公司等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因一方以5285万元买回该股权条件并未成就,故不能适用合同违约金标准计算对方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违约金是依据特定义务而存在的,如果合同并未成就,根本谈不上履约和违约问题,因此不适用违约金条款。

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2012)民二终字第39号李X与XX铁业公司等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双方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法院认为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这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对于时间要求比较高的行业或业务,应当约定违约金计算公式或标准,否则将依据央行相关规定执行,不一定有利于各方利益。

3、保证合同另行约定违约金条款,无效

我国法律保护市场主体的意思自治,对于合同有效性通常给予肯定,但有些例外。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江苏苏州中院(2008)苏中民二终字第0520号XX担保公司与XX贸易公司等追偿权纠纷案,担保合同属于从属合同,保证责任不能超过主债务范围,本案另行支付代偿金额15%的约定,无效。在民间借贷案件中,我们发现某些担保公司为保障自身权益,采用合同创设的办法给义务人加载更多责任,导致权利义务不对等,此公报案例提醒大家担保合同不能出“圈”。

综上,违约金条款不是什么情况下都有效。合同本身的可履行性,应当受到各方当事人的尊重。签署根本无法履行或者无效的合同,浪费社会资源,还请法律工作者们特别注意“违约金”问题,为客户严防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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