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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部分平台不算P2P平台,那怎样才算?
最近一段时间出现“某宝事件”以及“某集团”事件后,很多人就把P2P定义拿出来再说一遍,直接把其他国家的P2P平台跟中国P2P平台模式进行对比,由此得出结论:我国目前大部分的P2P平台都不是真正的P2P。姑且不论对或错,但个人认为不能把他人东西拿过来,然后不断地否定自己的东西。虽然在很多人的印象里中国人是最喜欢模仿的,但是在模仿学习的过程中,一定会有个人的特色,P2P行业也是一样,虽然是舶来品,但是在中国这几年的发展过程中,也慢慢形成了自己的发展模式。现在来定义我国什么样的平台才是真的P2P平台,其实为时过早。也许未来发展会跟美国的lendingClub,德国的Auxmoney等平台模式一样,就目前来说还是办不到,或者说很难办到。为什么会这么说?
第一,国家政策的走向
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转型中,国家领导人不止一次的提到全民创业,万众创新,这个是新济经改革的一个重点方向。每个人都知道创业、也想创业,但是有几个人能够真正实现意义上的创业?我们都知道创业最需要的是资本来源。国家不会光说“全民创业,万众创新”目标,肯定会为实现这个目标付出积极行动。就目前来说,除去政策扶持企业之外,金融创新就是一个对全民创业的一个很好支持。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使得全民创业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从2007年至今,互联网金融累积成交过万亿,为许多中小型企业解决了资金流的问题。国家领导人不断地强调互联网金融创新,5年规划也把互联网金融纳入其中,还有逐渐明朗化的监管政策,种种迹象表明我国目前对互联网金融的期待,不仅仅是为了个人信用点对点的借贷,而更多的是配合传统金融盘活更多的经济市场。
第二,中国经济结构
这段内容感想来源于《吴晓灵:加大社会资产重组力度促进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下面出现的图片也是截取其文章里面的。
从图片可以看出,我国净资产的构成,居民部门比非金融企业部门、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的总和仅少一点而已。换句话说,我国居民的钱还是喜欢把握在自己的手中,其中超过50%用来储蓄,我这之前一篇文章中提到过,基础福利还没有达到全民受益的情况下,手中有钱才是大家认为防老的最好方式。这样相对个人对个人信用借贷又意味着什么,如果还不能够说明什么的话,从下面的图片也可以看出一些东西来。
从图片中可以看出,相对一些欧美国家来看,我国的居民债务占比是比较低的,非金融企业债务比较高。中国人传统思想是“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借钱消费观点还处在发展初级阶段。
结合上面两个图片可以得出,我国目前企业借款需求要远远高于比个人借款需求,而这也是我国的P2P不可能做成跟国外P2P一样模式的根本原因。
第三,个人信用建立不完善
我们知道LendingClub对借款人的资质审查非常严格,信用分数必须大于660分,且债务收入比不高于35%,信用记录时长大于36个月,过去6个月信用核查次数不能超过6次。不仅仅LendingClub,国外很多平台对借款人个人信用要求比较严格。而在国内目前在个人信用方面,大数据开发利用方面还处在发展期。年初央行引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预计首批征信机构即将开业,直到年底还是在呼之欲出状态,虽然业界对落实时间仍是未知数,但笔者相信2016年应该会具体落实。
就目前我国信用征信阶段来说,想要完全放开个人借款,点对点的进行借贷还是有一定的难度,至少是不能够大面积展开的状态。
因此,不管从政策方向、国民经济结构状况,还是基本征信条件来说,用国外的P2P概念来定义我国P2P是不正确的,至少不能够全部概括我国P2P概念。就拿模式跟国外很接近的拍拍贷来说,在其官网上面也可以看到一些业务涉及到其他形式。这就是国内P2P的现状,并且在未来或者很长一段时间都会存在。个人认为目前我国只要是业务模式明确,资金流向清楚,坏账逾期可控的P2P平台都是真正的P2P平台,至少在中国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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