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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监管新规下的众生百态
12月28日,互联网金融新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瞬间激起了行业巨浪。从监管层到专家学者,从媒体到协会,从投资人到从业者,支持、抱怨、理解各种声音层出不穷。
监管层——儒家“中庸之道”
从最开始的不了解到后续的各种调研最后到《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央行到银监会再到最后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我们可以看到监管层也是“马不停蹄”,可究竟如何“管而不死”“放而不乱”还是下了一番苦功夫。
“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网络借贷行业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第四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制定规范管理制度指导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各司其职,最后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机构进行落地实施。
第五条,机构实行备案登记制,但备案制度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同时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有权根据本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则对备案后的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并及时将备案信息及分类结果在官方网站上公示。
第二十九条,出借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等纠纷,商议解决,最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众所周知,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本身就不是单纯的概念,经过自我的摸索和创新衍生出了很多的模式。首先,虽然现在明确要按照什么样的法律来做,但是面对一些新的事物以往的法律往往不能更好的解释那么出现问题权益也就不能得到更好的维护。其次,备案、评级不作为认可和评价,那为什么融360和短融网会因为评级对簿公堂?再次,监管的重担最最后落到了地方金融办,地方金融办一定要强调地方,虽然不划归到地方,但其中的关系还是不好说。综上所述,监管层的整体态度是,管而不兜。
从业者—— 兵家“诡道也”
从最初的拍拍贷到最后的百家争鸣,从第一家跑路平台的出现到拥护监管出台,从服从者变为参与者,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也在寻求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路。但是面对监管第一拥护加靠拢,第二改变自己。
征求意见稿第六条,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其机构名称中应当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的“十二禁止”。
第十六条除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明确的部分必要经营环节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及其他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开展业务。
第二十八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
第三十三条(三)推进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网络借贷行业中央数据库。
从机构名称到负面清单,从之前划定的红线到严格的资金存管要求,监管层可谓是煞费苦心。可是从业者是怎么看待这个事情的呢。
有利网CEO吴逸然,征求意见的出台非常及时;银客网总裁林恩民,对于网贷行业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银豆网CEO王鹏程,P2P监管与鼓励并行;理财范联合创始人·CEO申磊,将引发新一轮整顿和洗牌 ;小马金融ceo李竹华:行业洗牌仍将继续 ;PPmoney万惠联合创始人胡新,负面清单式的《征求意见稿》在年底前落地,这是整个行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
监管什么时候出都及时,最主要的是出来;随着行业的成熟自身就在洗牌和整顿;······都是一些废话。咱能不能聊聊自己,面对征求意见稿咱来点实际的,能不能说下在红线以内你做什么,和银行进行资金存管能不能落到实处,让你改名字你怎么想的,不让你线下开设分店你是不是要更换主要工作内容,不让你销售基金,那么资金站岗的问题怎么解决,申请了牌照要独立法人独立运作怎么能够不牵连,18个月的调整期你看到的是时间还是行业的未来?总之我看到的是,兵者,诡道也!
投资人——杂家“各取所需”
从余额宝到互联网金融,从年化50%到9%,从安静的美男子到走上街头的扯大旗,从月入过万的白领到退休养老的大爷大妈,投资人的队伍也是逐渐庞大。他们相信一切都可以很美好,当因为1部手机损失了积攒多年的私房钱,当因为一桶色拉油损失了养老金的时候他们开始呼唤监管。可真正面对监管他们是又爱又恨。爱的是监管终于出台了,恨的是你根本没朋友。
投资人A,条款说的太严厉了,按照这个没一个和合规的,还投资什么P2P呀。****就是让你赶紧生2胎,促进消费。
投资人B,小额分散,目前就信用贷、车贷、消费贷符合,什么企业、供应链、房贷统统滚蛋吧。
投资人C,看看就行别太认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投资人D,我看着不说话,1年半以后见,有一点肯定的利息低到我的底线肯定走。
监管政策从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维护投资人的权益,投资人选择这个行业的理由也很简单那就是找一个能够不贬值保值的存钱地方,今天是网络借贷明天也可能会变为基金。没出事的时候眼里看到的是收益,出事了想到的是维权是本金,压抑了多年的理财需求,渴望了多年的金融服务,投资人应该得到更多。面对监管,杂家,各取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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