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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之痛与变

点击: 时间:2019-04-14


一、互联网金融之痛

互联网金融发展至今,从开始萌芽到广受各界关注,整体而言,它的发展还是在一步一步朝着健康的方向前行的,但在发展的过程中,仍不免存在许多痛点,笔者简述其中两点。

一是互联网财富管理之痛。众所周知,中国金融监管的特色,是一种滞后的监管,所以很多时候,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处于一种错位的状态。由此产生诸多难解的矛盾。最典型的要数监管红线之资金池与互联网财富管理大爆发之间的矛盾。一方面,国家监管禁止P2P平台自设资金池,但是却并未对P2P之外的互联网理财机构给予明确定位。另一方面,强调资金端独立透明与资产端合理布局的互联网财富管理机构却在事实上受到投资者的广泛欢迎,在资本市场,这类机构已经开始陆续获得风险投资,国外有Wealthfront、Betterment、Personal Capital和SigFig等,国内的星火钱包则是垂直于网贷领域的一种。所以,禁止资金池的监管红线,是只适用于P2P平台,还是适用于所有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有待更进一步明确。而这点,并非那么容易就能解决。

二是互联网金融科技之痛。有别于以上定位,另有一类互联网企业,则更倾向于将自身定位于金融科技公司。比如积木盒子的母公司PINTEC(品钛)集团,定位于智能金融服务商,专注于金融大数据处理和金融科技开发。近日召开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宜信亦透露出布局金融科技领域的想法。

事实上,互联网金融科技,一直是业内人士十分关注的话题。

我们知道,互联网本身就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科技,而基于互联网基础之上的大数据分析、人脸识别、风险定价以及智能化系统等科技技术,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已经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互联网金融科技格外强调金融企业利用科技手段推出全新的金融产品或商业模式,它一方面通过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推送金融产品和服务,来提升互联网金融各主体之间的效率与质量,另一方面则致力于技术深耕,通过利用大数据和机器学习进行风险评估和信用判断、进行精准营销、或者资产配置,从而更好地服务客户,树立良好的技术型公司形象。

但不可否认的是,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是金融,目的仍然是金融服务。而金融的核心是风控。从风控的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控制,需要更好地运用科技手段,但新兴的科技手段运用到互联网金融产品当中之后,如何做好新一轮的风险控制,又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话题。就目前的状况而言,监管层针对目前乱像丛生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尚未有一个完善明确、统一高效的监管政策出台,何况是深度创新的互联网金融科技。所以不难想象,当互联网金融科技成为新的行业风口时,如何监管互联网金融科技,又将是监管层必须面对的问题。而这一点,也许比第一点更难解决。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思路之变

事实上,监管层早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滞后的监管方式并不与当前的互联网金融现状相适应,因此在新一轮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中,针对复杂的互联网金融现状,监管层提出了严格市场准入与实施“穿透式”监管的新理念。

“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凡实质从事法定特许金融业务的,一律须申请并获得相关牌照,才可以开展业务并接受持续监督。”

从央行副司长刘向民的发言中不难看出,严格市场准入,本质上是一种事前监管,重心放在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提前防范上面。

那么什么是“穿透式”监管呢?

穿透式监管,简单点说,其实就是要让监管落实到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核心业务上去,不以表象论企业是否合法合规,而以企业的具体业务属性确定监管要求与职责分工,通过面面俱到的业务持续监管措施,最终实现监管的全覆盖。可知“穿透式”监管本质上是一种事中的监管。

从以上两点不难看出,国家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的积极主动性。

那么如何严格市场准入?

笔者认为,一是建立全行业的投资者市场准入门槛,确定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只对符合标准的投资者开放。二是提高技术安全的标准,防范技术性风险。三是建立互金企业尤其是P2P平台的第三方存管制度,加强第三方对平台的监督。四是提高互金企业的内部风险管理水平,提高从业机构的经营管理能力与风险防范能力。

那么如何进行“穿透式”监管?

第一点,“穿透式”监管需要紧中有松。互联网金融要想健康发展,在监管过程需遵循真实、公正与公开的核心要求。事实上,这三点与“穿透式监管”的本质是相吻合的。因为“穿透式监管”,最终要让互联网金融能看到最终的投资人与融资人。

什么是真实?真实就是监管必须确定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资产真实性与资金流向的真实性。

什么是公正?公正就是监管必须确定互联网金融平台,无论是作为信息中介的P2P还是众筹平台,都要公正地对待每一笔交易,做好每一笔交易的风险控制和跟踪。

什么是公开?公开就是监管要保持互联网金融平台交易的公开透明以及资金流向的公开透明。

第二点,“穿透式”监管需要构建整个互联网金融监管生态圈。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变化,未来的互联网金融体系将向规范化、数据化、可视化与智能化方向演变,所以要想实现监管的全覆盖,构建整个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生态圈必不可少。但这显然不是单方面的事情,而是需要政府、行业与市场三个小圈子共同发挥作用。

构建行政监管小圈子,首先,需要政府转变监管理念,按业务性质明确监管责任,逐步建立透明规范、投融资双方能够良性互动的监管环境,实现对资金募集、流转和最终用途的全程监管。其次,需要根据紧中有松的核心监管原则,区别对待互联网金融企业,对于合法合规的互金企业,采取适度从松的鼓励监管办法,而对于违法违规的互金企业,采取适度从紧的严格监管办法。最后,建立大数据监管与监测系统,实现监管信息的集中共享,消除监管过程中出现的信息不对称与不完全。

构建行业自治小圈子,需要建立从国家到地方的全行业生态运行体系,包括建立从国家到地方的行业协会;完善各类第三方风险评估公司;充分发挥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等各类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

构建市场约束小圈子,需要善于用市场的力量来监督管理市场,一方面通过鼓励自由、正当、合法竞争,促进互联网金融企业间的优胜劣汰,另一方面,加大对违法违规互金企业的惩治力度,并完善互联网金融违法行为举报与奖励机制,形成以市场手段为主,道德、法律与行政手段为辅的市场良性循环运行机制,从而达到市场自净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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