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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们,于喧嚣中走自己的路!

点击: 时间:2018-11-12


当下的互联网金融,始终是报道热度不减,尤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媒体、学者、从业者、投资人、政府、协会等等都从自己的角度、从自己的利益考量进行发声,正面的、负面的,支持的、反对的,喜欢的、咒骂的,不一而足。

但总体来看,感觉对这个行业的报道、讨论,负面多于正面,偏见多于理性,指责多于认可。P2P被污名化,这不是一个好现象,也不是一个正常的景象。

一、舆论报道中的三个怪现象

梳理了一下,怪现象有三:

1、和尚不急、太监急。

一些人,根本没有调查,也没有对行业的深入研究,也没有从事过这个行业,就敢给P2P下一个结论:都是骗人的。普通人说说也就算了,还有大佬也这么说,并且自己也搞了P2P。这究竟有何深意?

《暂行办法》一出台,其中提了ICP,就有人开始极力鼓吹,说这个是隐性的门槛,要卡住P2P的脖子。然后铺天盖地的有关ICP的报道就出来了。

甚至有人开始说,P2P要死了,监管要整死它......

2、P2P概念泛化,一切金融骗局都等同于P2P。

P2P原本是一个专有的名词,有特定的指向,但现在,凡是与理财骗局、金融诈骗有关的,很多媒体均冠以P2P之名。因为不扯上P2P,怕没有人看。

笔者手机上的今日头条,推送的有关金融理财、P2P的文章,基本下面的评论,都是开骂的,诸如“P2P都是骗子”、“你惦记他的利息、他惦记你的本金”等等。

百度有个P2P行业资讯,随便翻一下,这哪是行业资讯啊,根本就是负面曝光台:


记得一次去医院看病,碰到一老大爷,我笔者做什么的?我说互联网金融相关。

老大爷马上说:是不是P2P,那都是骗局啊!

可见P2P概念在社会上传播之广,知名度之高,只可惜,似乎成了金融诈骗的代名词。

3、人云亦云,跟风炒作。

记得就在监管办法出台的前几天,有个报道的标题是《P2P不排除牌照监管》,说“目前牌照式监管并未在监管内部被完全否定,仍存在较大的争议和可能性”。然后就有各大媒体开始转载,一时间P2P行业又是风声鹤唳。

但才过两天,正式的管理办法就出台了,明明白白地写着,采取备案制。这种部门规章,都是有严格的发布程序的,相关的条款都经过反复论证,并走相应审批程序,也就是说备案制是非常明确、并且早就确定了的。

试问,所谓的牌照监管“可能性”、“不排除”这个可能的说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是不是博眼球之举?有没有做过求证?

二、投资者:不用怀疑这个行业的未来,它的发展动能远未释放

作为投资者,在面对纷纷扰扰的报道时,有必要注意3点:

1、安全,核心还是看人、看项目。

ICP证、金融办备案、银行存管,不需要你天天盯着。天天宣传这些东西的平台,并不能说明它就是安全的。拿到ICP之后停业的平台,已经有了;做了银行存管,然后出现兑付困难的,也很快会出现。

作为投资者,真正需要花精力去关注的,是平台的项目披露是否充分、相关的安全保障措施是否真实、平台的股东和管理者是否专业可靠?

所谓的借款项目,是真的存在?还是自己拍了一堆照片、伪造出来的?

如果仅仅因为平台有了这证、那证,就放心去投,那就会重复e租宝的悲剧。(上央视,也很严格,也要央视做审查,这和现在讨论的这些证的隐含意思,本质是一样的,然并卵....)

2、这个行业会持续发展,现在还是初期。

漫天的负面消息,使得很多P2P的投资者心生疑惑和迷惘,到底是走是留,是减少投资还是增加投资?

其实,暂行办法的出台,是行业走入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里程碑事件,从此网贷行业有了合法的身份,获得了监管部门的认可。从规模上来说,目前的行业借贷余额才6000多亿,在整个企业债权融资的市场中,仅占一个很小的份额,未来会朝着5万亿、10万亿的规模发展,空间巨大。

同时由于行业的洗牌,监管的到位,各种乱象会得到有效治理,投资的安全性也会进一步提升。所以P2P行业只会发展的更好、更健康,这点毋庸置疑。

3、无需理会旁人的不解,那是他们缺乏认知。

经常会有投资者跟我说,本来好心想推荐一些周围的亲戚、朋友投资P2P,但亲戚、朋友们非但不投,反而说P2P风险极高、是骗局,劝她赶紧撤出,结果自己也不淡定了......

这种应该是比较常见的。

真正的P2P投资者,数量也就在460万。更多的人,对P2P的了解是通过新闻报道,而新闻报道中负面远多于正面,这些人对P2P的认识可想而知,绝不会有好印象。

这种情况,很像电商行业刚起步的2000年初,小部分人尝试网购,但大多数人一提起网购,就会担心:

安全吗?付了款,不发货怎么办?

东西质量有问题怎么办?

这就是一个行业发展初期,必然经历的一个过程。一小部分尝鲜者先进入,然后开始小范围传播,逐渐地渗透进入大众领域,此时行业才算进入成熟期。

安全与否,靠谱与否,你是亲身实践者,你最清楚,所以相信自己的判断!

三、P2P从业者:决定生死的,不是监管,而是自身的规范和专业能力

行业从业者,也处于一种集体焦虑中,忙着各种办证,对未来有所怀疑,也想提3点想法,供参考:

1、不用担心隐形门槛,自身规范才是硬道理。

现在标题党盛行,从业者天天被各种惊悚的新闻报道搞的不能淡定,比如“ICP证是P2P的隐形门槛”,“一个ICP证的价格被炒到了80万以上”;还有什么“P2P已死,有事请烧纸”,吓坏了很多人。

静下心来,我们可以想想决定平台生死存亡的,究竟是什么?

是国家的监管吗?

如果真的是要通过行政手段卡住平台的脖子,那国家大可不必那么麻烦,直接采取审批制不就得了。

现在的监管办法,做了那么多细化的规定,包括借款的上限设置,实际上就是目的就是要将行业纳入监管视野。监管层担心的是你不进入这个监管地带,继续地下偷偷运作,这种才是风险最大的。

本着这一初衷,任何愿意积极寻求监管的平台,政府没有理由拒绝。

当然,如果你本身的行为,早就已经触犯了法律,自融、虚构项目,欺骗投资者,那当然不能指望能够获得监管的认可。

我们可以看到,近些天来,又陆续爆出了不少有一定知名度的平台的负面新闻,涉及黑社会、项目造假、巨额坏账等等,这些平台或者上了银行存管,或者有所谓风投,但一样出问题。

出来混,迟早要还。

业务规范、风控专业、资产端扎实,做到这些,才能真正长远地走下去,也无须担心监管的门槛。

2、不要心存侥幸,积极整改。

对照《暂行办法》,各平台或多或少,都有不合规之处。然后就看到个别平台开始说,“对其中的条款,持保留意见”;甚至有些说,“自己不属于P2P,不在监管办法适用的范围内”,这就有点回避问题了。

如果不属于网贷定义,不是撮合借贷双方,而你又无金融牌照,如何能够通过网络面向大众募集资金?那不是成了非法集资了?

不管规定有多少不合理,但是既然发布了,就是法律,平台就应该遵守,并积极地整改。

虽然有12个月过渡期,但是如果不马上着手调整,届时备案、银行存管,都会遇到问题。

3、决定生死的,不会是政策,而是你的能力。

网贷这个行业,不同于电商,规模越大不代表越安全,也不代表盈利能力就越强。如果能力不足以支撑平台的野心,就容易走上歧路,无法回头。

追求与自身能力相适应的规模,才能生存下来、健康地发展。

只有20个亿的能力,非要冲到100亿的规模,往往就是害人害己。

苦练内功、积极拥抱监管,整个行业必然会走过寒冬、走过黑夜,迎来一个明媚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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