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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倒互联网金融的地方当权派

点击: 时间:2018-09-01


一、

在注会考试几天前,也就是10月13号,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随后一行三会以及工商总局等部委,跟进发布主管领域的整治方案。

由于当时忙着备考,没有空余时间思考和撰写相关评论,今儿给补上。当然这几天的空闲时间里,我也一直在思考,这些政策合理性、必要性、可能后果以及政策趋势。

当然,最大的疑惑是:这个《专项整治案》早在四月份就出来了,为什么现在才开始正式批准。

二、

今天的研究思路,延续昨天的探究模式,建立在第一法则(First Principle)基础上——从最本源开始思考,不建立(或者尽可能少)在一定推导、演绎的基础上。(可以翻阅昨日文章《P2P新思路:遍地都是千年狐,何处寻得白莲花?》)

在评价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一致行为和监管政策前,有必要先搞清楚几个基本问题:

1、何为监管,它的概念和含义是什么?

2、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监管(政府之手)的产生由来,相关理论基础是什么?

3、具体到金融监管的相关理论有什么?

在分析搞明白这些问题后,分析评价以10.13为代表的近半年互金政策,也就水到渠成了。

三、

监管这一词,是自英文单词”regulation”翻译过来。英文词典中对regulate的解释,主要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以规章和制度)控制或管理(某事物);二是调校、校准(仪器机械等)、控制(速度、压力等)。

显然,regulation的基本含义就是通过一定的规则对事物进行调节和控制,以达到正常的运转状态。

具体到互联网金融行业,就是在2015年末端,爆发了典型的“e租宝”烈雷后,随即又发生了几起事件,让监管层看到了一些信号。互联网金融行业,需要通过一定的规则(《专项整治案》)对事物(互联网金融)进行调整和控制,以达到正常(金融系统降低风险)的运转状态。

四、

在近代,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亚当斯密所谓的“市场之手”在面对一些情况时,出现市场机制调整失灵的现象,造成资源严重浪费。在这样的背景下,凯恩斯提出政府干预市场的经济理论,弥补“自然垄断、信息不对称、外部性、公共产品的缺乏”等市场缺陷情况。

在当代,经过不断的发展,主要分为两个流派:

一是出现了以哈耶克为代表的新奥地利学派,主张“市场无形之手”是最完美的经济运行机制;

二是与之对应的米尔顿·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学派,主张政府参与市场经济,解决一些经济失衡的局面。

尽管各个流派,具体观点不同,但基本主张是一致的:

第一,认为市场机制能够发挥自动调节功能,实现就业和经济均衡发展;

第二,市场的确存在缺陷,但政府失灵的危害更加严重,市场失灵恰恰是政府干预的结果,因此反对不必要的和过度的政府干预。

这基本上就是“政府之手”在经济领域的由来和相关理论基础。

五、

自然的,主张政府参与到市场经济、拥有更多公共权力的流派,一般比较受政府青睐。在我国国内,由于传统的“家天下”文化,政府公权力(监管)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在2013--2014那两年,希望政府监管的心态比较急迫,原因在于很多平台希望通过政府认可行业,来获得投资人的认可,进而有利于平台的成长和企业的发展。

而到了2015年年末那段光景,平台对于监管已经没有那么急切了。相反那些受伤的投资者,一边骂政府无作为一边又希望能够管管这个行业,原因在于投资人觉得自己的投资没保障,监管空白,还是政府管管比较好。

到了2016年的今天,行业有点“惊弓之鸟”、“杯弓蛇影”的心态,认为监管过严苛,分分钟扼杀了平台。这时候,是因为平台感受到寒意、大量企业有了生存危机,希望政府能放松管制。

无论是第一阶段出于营销认同的动机,还是第二阶段的投资获得保护动机,抑或是第三那阶段平台生存威胁动机,皆源自出于自利或避害。

所以我们看到了一个cycle:萌芽——自由主义——政府干预(市场监管)。其实在后面还有循环,正常情况下还有下一轮循环:(续接)——新自由主义——政府干预主义再度抬头。

而这个cycle,揭示了相关变化,目前行业走到第一轮关口,从政府的自由放任,到现阶段严厉监管;由于相关业务平台,遭到企业生存威胁,这些利益团体会采取反抗,下一轮新自由主义抬头已有迹象。

不过目前正处于严管阶段。

六、

不同行业有不同行业的特点,金融行业更是一个放大镜。先来了解一下金融监管都有哪些理论。

理论一 金融监管的公共利益理论

这个理论说白了就是:市场有时候失灵,相关实力雄厚的金融机构利用信息优势等进行获利。而私人个体不具备足够的能量,也没有精力去调查。为了公众利益,所以需要政府对金融行业进行监管。

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就更是如此,由于昨天在文章分析到,互联网金融平台,履行了替投资人筛选信息的责任,由投资人最后“点头签字”去投资。

所以当相关平台发布虚假信息或者审核内控存在缺陷时,公共利益就会受到极大侵害。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去监督,制定相关法律,维护公共利益。

理论二 金融监管的政治理论

这个理论是说,有时候,政府在处理事情时,有自己的利益倾向,比如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就业、经济发展等,不能代表社会最大化福利。甚至有时候,被一些大的利益集团所“捕获”(capture),成为政策建议代理人。

因此, 金融监管的政治理论认为 ,要充分发挥竞争和开放机制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 ,防止既得利益集团对金融发展的抑制 。

在国内,由于“国资”存在,金融行业又属于政府超级垄断行业,其中的利益立场,是很难说的。当然,制度顶层的人,一般都是出于社稷考虑,不会有太多私心,这点得肯帝;但是到了执行者这里就不一样了。因此这一次明明在四月份已经内部发布《专项整治案》,在执行过程一半的过程中,非得经过一道国务院这样的权力机构,并且还专门公布,其中的阻力因素,就不言而喻了。

理论三 金融监管的权衡理论

这个理论是说,既然公共利益需要监管,但政府公权又会导致“寻租”(就是贿赂以谋取私利)等有害行为,那就综合权衡一下。试图达到让公共利益和监管所带来的损失之和最小的最优解。

理论四 金融监管的法律理论

这个理论是说,在市场经济中 ,法律制度是投资者权利的主要来源, 而在金融监管中 ,金融监管的效率关键在于实现对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有效法律保护 ,只有在投资者权利能够得到有效法律保护的条件下 , 才能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 金融才能真正得到良性发展 。

其实就一句话:让制度和市场说话。

在互联网金融,明显不合适这套理论,因为还没有相关制度。当下需要一个制度,监管层尝试先搞清相关情况,让后再制定制度或法规。这也和目前的行业发展趋势是相吻合的。

七、先来看看监管思路:

(资料来自网贷第三方)

很明显,这是一轮系统的、有针对性的、“蓄意策划”的互联网金融经营整顿行为。

一方面,我们要看到,基于金融监管的公共利益的理论是出于保护投资者,防止欺诈事件发生;(行业存在大量欺诈事件,尤其在2016年春节前后的几个月性质恶劣、情况的严重的事件,连续发生数起)

另一方面,基于金融监管的政治理论,也说明了为什么国家会采取这么大力度,其中一部分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持续发展的政治倾向。另一部分是相关利益集团的影响,或者说捕获寻租行为,甚至出现政策建议代理人情况;这部分情况,大家懂就好了,不宜细说。

最后根据金融监管的法律理论,政府监管部门,也在进行信息收集,今年七月份前摸底行动行为,也为后期奠定了确定法规制度,定下了一定基础。

从相关理论角度,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会有这轮行为。

八、为什么我今天的标题定位“互金地方当权派即将被打倒”呢?

原因在于,由于这个监管行为,其实在今年四月份,就已经下发了,让各地方机构和政府参与其中。根据金融监管的政治理论,存在利益团体,试图去捕获(capture)相关人员。

(捕捉论认为, 监管虽然是作为维护公共利益的保障机制而被引入经济体系的, 但它很快就变成了被监管者捕捉利益的工具。 最初被监管者可能反对监管, 当他们对立法的程序极其熟悉时, 就会试图通过影响管理者的立法程序或利用行政机器给他们带来更高的收益)

毕竟,各种做互联网金融的,特别是地方平台,都是很有地方势力和能量的人。官员也不可能直接把平台怎么样,于是乎,出现了很多地方消极执行、进度落后甚至出现揣着明白装糊涂的行为。

而在开始于四月份的行为,目前成效甚微,让那些想做事的、为社稷着想的高层(国务院层次的)十分不满意,那就直接把方案全部公布出来,给出最后的deadline,也不藏着掖着,强力执行。

互联网金融的地方当权派,即将被打倒。

其实我是非常乐意见到这样的情境的。再次看看那个cycle:萌芽——自由放任主义——政府干预——新自由主义——政府干预主义再度抬头。

从平台的危机反应、地方当权派的抵触,或许有人已经嗅到了一丝新自由主义的味道了,行业迎来春天也不远了。

参考文献:

[1] 宋慧宇. 行政监管权研究[D]. 吉林大学. 2010

[2] 蒋海 刘少波. 金融监管理论及其新发展[J]. 经济评论. 2003(01)

[3] 江春 许立成. 金融监管与金融发展 :理论框架与实证检验[J]. 金融研究. 2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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