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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妖魔化的网贷,是否还能做?

点击: 时间:2018-07-17


被妖魔化的网贷

13、14年大家都想和互联网金融沾沾边、站站队,都想靠着互金概念炒炒估值,玩玩资本运作。时至今日,大家都已经从互金频道跳转到了区块链、金融科技等新鲜词汇,互联网金融、网络借贷、网络众筹所有人都避恐不及,纷纷转型至更新、更有价值、更有运作空间的新金融领域。网络借贷是否还有价值?妖魔化之后、后E租宝时代,网络借贷的生存空间是否还被看好?这个行业是否还能做?笔者想谈谈自己的意见。

网络借贷这个行业有问题吗?

回答肯定是YES

原因有两点

一,网络借贷的本质依然是经营金融领域,核心无外乎风险、杠杆、信用三个核心要素。

上述三要素是传统银行类金融机构一直在做的,比如银行、信托。它们都有强大的资金池和稳健的资金流动性,所以它们可以做。即使单位时间亏损的非常严重,只要合法吸储放贷的业务还在进行,那就没任何问题。因为政府信用之下的传统金融体系,银行真的有属于自身的信用吗?未必,真正在背书的是政府信用。这才是国内金融体系的核心实质。

所以不允许建立资金池的网络借贷应该怎么做?

能怎么做?

16年8月24日四部委联合出台的《网络借贷暂行管理办法》中其他的标准化要件暂且不提,其中的一点——限额,笔者个人非常认同。只有在经营自己可以控制,不会出现系统性风险的领域,网贷才有可能持续。涉足了自己无法控制和看不懂的领域,做类银行业务只能是加速自己和这个行业的快速洗牌。

其二,盈利模式和参与人的风险识别能力有问题。

网络借贷的商业模式说通俗就是搭建投融两端的互联网平台,为出借人找融资方,为融资人匹配出借方。该业态的盈利模式为服务费收入,当然很多人按照高利贷的叫法,称之为利差,什么样的称谓无所谓,只是法律关系界定的问题,这里不做过多探讨,就说商业实质,就是一个服务的营业性收入。

《网络借贷暂行管理办法》中涉及到的监管要件

去刚兑、去担保、不兜底

这时候平台就有两个选择:

1.平台如果承担刚兑之责,那么单纯依靠服务费收入是否可以覆盖经营中产生的风险?从目前来看,笔者相信绝大多数平台无法做到。因为新常态下的银行坏账比例都已经达到了1.85%,网络借贷平台能独善其身,笔者用脚想了下,有点难。

2.平台不承担刚兑之责,投资人赚取年化8-12%的回报,自己承担100%的风险,这样的投资回报率真的合理?股市这种赌博绞肉机的游戏规则之下,是否杠杆收益的,所以风险自担笔者认为极为合理,不懂的就不要去玩。但是一个预计年化区间的理财产品,风险全部由参与者自己承担,说起来简单,做起来真的太难。古语常言,隔行如隔山,对于一个有一定金融基础的人看懂借款企业或借款人都很困难,让大部分的出借人自己识别风险,结果可想而知。

两种选择,都有缺陷

所以,网络借贷模式本身,是否有问题?

问题肯定是有的,关键是怎么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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