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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支付路在何方 先把安全放在脚下
过去几年,我国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规模均保持增长,手机移动支付的普及率继续提升;央行出台一系列政策,第三方支付小额、便捷支付定位明确,衍生业务成为主要创新方向。
据艾瑞咨询统计,2017年第一季度互联网支付交易规达到50584.3亿元,同比增速67.0%。占比前十的分别是支付宝占比45.1%,财付通占比19.8%,银商占比12.1%,快钱占比6.9%,整个市场份额中,四大巨头占据总额的80%,剩下约20%的份额被300家支付平台瓜分。
支付机构的演进
上世纪九十年代银行最早应用互联网支付,为早期的电子商务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使电子商务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但由于电子商务网站分别要与不同的银行对接线上支付功能,成本过高,所以催生出第三方支付机构。早期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只作为中介性的支付通道,便于电子商务交易。支付机构本身不涉及资金,也无虚拟账户功能。
2003年,支付宝走上舞台,开启了人们网上支付的新篇章。支付宝通过资金三方托管,解决了交易双方的信用问题,买家支付款项先由支付宝冻结,待卖方收货无误后再确认收货,款项解冻,计入支付宝虚拟账户中。虚拟账户中的余额可提现,也可用于购物消费。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支付宝也很快成为互联网上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
与其同时,各大互联网公司也推出了自己的支付平台。腾讯在2005年推出了旗下的财付通业务,与拍拍和QQ相结合。随后京东也通过对网银在线的收购,弥补了在支付方面的空白。目前从事互联网支付相关业务的平台已经超过300家。
随后,支付平台不满足作为支付通道,开始直接接触客户资金,这引起了监管当局的关注。为此,央行于2010年颁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开始对非金融支付机构施行监管,并采用牌照制,只有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才能从事相关业务。
互联网未来的走势
伴随着传统互联网及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我国网络支付业务蓬勃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各类支付机构的发展,也进一步推动了网络支付产品的普及与创新。尤其,互联网金融支付显示了快捷、方便等特点,极大地突破了传统金融支付的局限性,克服了客户体验不够好、不能充分满足客户需求的不足,延伸了支付触角,拓展了支付范围,成了无所不能、无所不及的“万能”支付工具,给民众支付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青睐和称赞。
然而,互联网支付作为一种新事物,也有其不完善的地方甚至还有许多漏洞,这些隐患可能为客户的资金安全造成影响。这些隐患和损失比传统金融支付更大、更难掌控,支付机构和政府职能监管部门须引起高度重视。
从目前看,互联网支付中客户信息泄露、盗刷现象频发,监管存在真空地带,最近两年与互联网支付相关的案件呈现高发态势,对资金安全、金融稳定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具体看有四大方向值得警惕:
第一,信息泄露资金被转移。网络支付业务飞速发展同时,各类新型案件与作案手法也层出不穷,其核心的问题就在于客户信息安全性管理缺失。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掌握了大量客户真实身份信息和支付信息一旦发生系统问题将导致客户信息大量泄漏,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
第二,部分支付机构风险意识较差。支付机构缺乏客户资金和信息安全机制,安全措施不到位,对消费者的信息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甚至可能将相关风险引导至消费者的银行账户。今年1月,某支付机构泄露了上千万张银行卡信息,涉及全国16家银行,截至7月31日由于伪卡形成的损失已达3900多万元。
第三,支付账户中的资金监管存在灰色地带。客户从银行账户转入支付账户的资金,只有在支付机构体系内显示是属于客户本人的资金,从银行体系内无法体现客户对于资金的所有权,存在较大资金风险。有不法分子利用支付平台实施诈骗虚构现货交易平台,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将被骗群众账户的亏损资金转移至嫌犯所控制账户非法牟利。与以往虚假现货交易平台直接收取被害人资金、修改数据侵吞钱款的手法相比,这种方式更加隐蔽和难以打击。
第四,支付账户普遍未落实实名制。支付账户游离于金融账户管理范畴外,客户可以随意在任一支付机构网站,通过互联网进行申请,且无需通过面对面核身要求即可开立,缺乏实名制验证等要求,不利于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相关要求,存在较大隐患,部分支付机构为“黄赌毒”、洗钱、恐怖融资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某支付机构通过开立大量假名支付账户,为境外赌博机构提供支付交易高达数千亿元,非法跨境转移资金风险巨大。
因此,互联网支付应该把支付安全放在首位,把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为首要原则。加大科技投入,不断升级网络支付系统提高对信息泄露、实名制、黑客攻击方面的防御手段。一旦技术不成熟就会为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所以当前设计出一套足够安全的支付系统,才是互联网支付机构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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