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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贷联动,还在路上
投贷联动试点启动一年有余,首批试点方案批复依然没有时间表,短期内更难提试点扩围。
即使如此,试点与非试点地区及银行均在积极探索投贷联动,或借道内部平台推动试点落地,或与第三方机构携手“曲线”介入,尽管相对银行庞大的资产规模而言,投贷联动业务数据仍显“微不足道”。
而目前试点范围内外的银行大举参与的,更多的是广义上的“投贷联动”,即外部投贷联动,主要包括“银行+VC/PE”、“银行+其他机构”等模式。
文章来源 | 21世纪经济报道(王俊丹、黄斌、叶静)
方案审批滞缓,试点短期难扩
2016年4月,银监会、科技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尝试参与股权直投时代来临。
《指导意见》就谁参与和怎么参与做了明确的划定,市场一度以为,自此投贷联动业务将会迅速得以推动,但试点启动至今一年零三个月有余,投贷联动“准生证”仍未下发。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首批10家试点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恒丰银行、北京银行、天津银行、上海银行、汉口银行、西安银行、上海华瑞银行、浦发硅谷银行已悉数向银监会递交试点方案,方案批复最终将由国务院决定,但多家试点银行均向记者表示,目前尚无具体批复步骤和时间信息传达。
“这与监管工作重心的转移有一定关系。”一位接近监管的人士称。今年以来,金融去杠杆、大范围监管检查是工作的重点,与之同时,“稳”字当头或也是投贷联动试点进程滞缓的原因。
对于投贷联动试点的进展情况,监管最后一次发声在今年3月。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公开表示,第一批投贷联动试点正在积极进行基础性准备,下一步还要进一步实现贷款和股权融资真正有效的联动,暂时不会考虑第二批试点。
尽管如此,大中小银行对投贷联动的热情从未消减。今年初,杭州银行、齐鲁银行等均对投贷联动业务发声,表示希望成为第二批试点。
江苏地区一家非试点城商行小企业金融部人士对记者称:“我们也非常希望申请第二批试点,但现实情况是需要等待。第二批试点要以第一批为前提。需要第一批试点落地、运行一段时间,总结经验之后,再回头看如何推动第二批试点。”
上海某分管投贷联动的试点行副行长认为:“与获得试点方案批复相比,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开展业务,把注意力放在最后一公里,打基础,先做好投贷联动的贷,做好对科创企业的服务之后,再看政策的变化研究解决办法。”
在试点方案待批复之时,相关试点银行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申请亦未落地。
《指导意见》对试点机构的组织架构设置要求,关于需要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一项的描述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试点机构在境内已有投资功能子公司的,由子公司开展业务,没有投资功能子公司的,经申请和批准后允许设立。
截至目前,10家试点机构中,仅国开行下设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其余试点银行并不满足该操作条件。
认股期权占鳌头
《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各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意味着,在“投贷联动”中负责股权投资业务的载体,必须是商业银行自身外的第三方机构,在业务模式上,目前主要包括“银行+子公司”、“银行+VC/PE”、“银行+其他机构”三种。
业内人士指出,试点框架下的“投贷联动”要求以“银行+子公司”模式进行,且投资项目需自有资金,可被定义为内部投贷联动;而目前试点范围内外的银行大举参与的,则更多是广义上的“投贷联动”,主要包括“银行+VC/PE”、“银行+其他机构”等模式,可被归类为外部投贷联动。
《指导意见》指向的模式即“银行+子公司”,由于多数投资子公司的落地还有待监管批文,进展有限,暂且按下不表。
而上述副行长曾表示,在投端可以先采用过渡性做法,比如认股期权协议。另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观察,在试点银行直投子公司待批之时,认股期权代持作为过渡期曲线投贷联动的做法之一被银行广泛采用。
通过“认股期权协议”的方式实现股权收益,属于“银行+VC/PE”的合作模式,又称“认股权贷款”。即银行与合作的VC/PE在贷款协议签订时,约定可以把贷款作价转换为对应比例的股权期权,当融资企业通过IPO、并购等方式实现股权溢价后,可由风险投资机构抛售所持的这部分股权,将收益分给银行,从而实现收益共享和分成。
例如,北京银行的投贷联动业务模式主要包含“认股权贷款”、“股权直投”和“投资子公司”。截至2017年一季度末,北京银行完成投贷联动业务146笔,总金额为19.66亿元,其中,超过八成的业务为“认股权贷款”模式。
“做认股权贷款,银行在股权这部分不用投入真金白银,而且可以在较长时间里观察企业,风险可控。”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通过“认股权贷款”的模式,银行内部团队可获得业务操作经验,部分业务未来也有可能转让至子公司。
主题并购基金方兴未艾
而在银行+其他机构模式中,目前颇为火热的做法是,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合伙成立股权投资基金或资管计划,银行以信贷资金或理财资金持有基金/资管计划的优先级份额,其他机构则作为管理人,持有基金/资管计划的劣后级份额。
例如,2016年5月,建行广东省分行与广东粤科发起总规模为10亿元的建粤科技股权收购基金,并推出科技创新企业“投贷联”产品。截至目前,建行广东省分行科技投贷联、科贸融、科技智慧贷、科技信用贷、科技助保贷等产品,已累计支持2000家科技创新企业,实现投放金额为500多亿元。
“我们现在又签了两家基金公司,今年下半年准备在投贷联动方面加一把力,可能会有更多的投贷联动基金面世。”建行广东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梁海燕对记者透露。
据记者了解,此类基金结构一般分为两层,建行的理财资金作为优先级,第三方基金作为劣后级,一般基金的杠杆率控制在3-4倍。
2016年10月,中关村并购母基金宣布成立,该基金总规模为300亿元,首期规模为100亿元;其中,北京银行出资10亿元,在产业资源对接、资金渠道对接等多方面与母基金开展战略协同。
“这种并购基金模式,尽管直接或间接地通过股权、债权融资的方式支持了中小企业,但银行在里面作为优先级投资者,获得是固定收益,与狭义上的投贷联动还是有区别的。”对该模式,北京某银行投贷联动业务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点评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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