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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贷任性加杠杆的时代终结了!

点击: 时间:2018-12-15

“新规出来之后,网络小贷杠杆倍数将会被严格执行。”对于12月1日晚间,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北京大学新金融和创业投资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文博士对作者表示,“早在2008年央行试点文件中曾明确,其杠杆不得超过1.5倍。不过,地方普遍放到了2倍杠杆。事实上,这一规定也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网络小贷普遍存在变相突破杠杆上限的情况。”

如今,网络小贷任性加杠杆的时代已经宣告终结。《通知》要求,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审慎管理,并提出了三大“禁令”。

《通知》强调,以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名义融入的资金应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融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暂按当地现行比例规定执行,各地不得进一步放宽或变相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的比例规定。

对于超比例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制定压缩规模计划,限期内达到相关比例要求,由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监督执行。

《通知》要求,严格规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借款人“以贷养贷”、“多头借贷”等行为。禁止发放“校园贷”和“首付贷”。禁止发放贷款用于股票、期货等投机经营。

三大“禁令”终结任性加杠杆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针对网络小贷的三条“禁令”分别包括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禁止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及变相转让本公司的信贷资产;禁止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融入资金。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直言,在《通知》发布之前,理论上来讲,互联网小贷可以通过债权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无限放大杠杆,以此取得规模效应。但现按《通知》要求,无论资金从哪里来,都必须纳入融资总额进行融资杠杆统计,且融资杠杆需符合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

网络小贷任性加杠杆终结 不合规机构重新核查资质1

作者注意到,传统监管定义下的小额贷款公司由于无法吸收公众存款,资金主要由自有资金组成,风险对社会不具有外溢性,因此国外对这类非吸储性贷款机构的监管也较宽松。

而实际上,包括网络小贷在内,国内很多小贷公司通过地方金交所、资产交易中心、债权转让甚至资金端直接对接P2P公司等方式变向“吸收公众存款”,将风险传导给了社会公众。

而小贷公司通过所谓的“卖断”信贷资产,将此部分业务脱离监管部门的监测范围,风险不可控。监管部门不知道这部分业务的规模和资产质量状况,无法采取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

“之前,网络小贷机构发放贷款之后,往往通过金交所进行资产证券化,再通过互金平台进行转让,最终面向C端客户。但是,现在来看,交易所只允许对B端,C端没办法落地了。”陈文博士称。“下一步,通过网络小贷发放小额贷款产品的话,对包括P2P在内的互金平台而言,后续交易量均会大幅下降。”

陈文博士表示,对P2P而言,并没有明显的杠杆限制,其定位于信息中介平台,以往几百万资金撬动上亿甚至上几十亿的杠杆都是正常的。但网络小贷而言,严控杠杆之后,按2倍杠杆计算,注册资金3亿元只能撬动6个亿元的盘子。假设其存量资产规模达到上百亿元的话,余下几十亿的存量资产怎么办?究竟如何处置?

方颂认为,《通知》中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的规范,特别是“以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名义融入的资金应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将会大大影响互联网小贷的盈利能力,受此影响,互联网小贷牌照价值将大幅降低。

“就算互联网小贷平台注册资金有5亿,按全国最高的融资杠杆来计算,放贷规模也不能超过15亿,盈利能力大受影响。互联网小贷牌照价值将不再像前段时间被叫停时一样水涨船高,炙手可热,政策红利已过,牌照价值也将随之下跌。”方颂预计。


不合规机构重新核查资质

此外,《通知》在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的同时,亦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

《通知》强调,小额贷款公司的批设部门应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此前,随着网络小贷公司、P2P 等互联网金融在各地快速铺开,传统小贷公司的生存空间受到挤压,获客率大大降低,行业盈利空间收窄。面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一些传统小贷公司也开始申请网络小贷资质。

与此同时,由于网络小贷在资质和条件上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甚至没有明确限额,由地方金融办监督,审批时自由和灵活度都较大,由此存在监管套利。

据不完全统计,仅新三板挂牌小贷公司中,先后就有6家获得网络小额贷款业务资质,分别包括宏达小贷(834670.OC)、鸿 丰 小 贷 (833233.OC )、 国 汇 小 贷 (832381.OC)、 阳 光小 贷(832382.OC)、中祥和(834784.OC)和元丰小贷(835458.OC)。

网络小贷任性加杠杆终结 不合规机构重新核查资质2

如今,随着《通知》一纸禁令下发,这几家小贷公司无疑将首当其冲,其业务资质或也将面临重新核查。

其中,今年10月9日,宏达小贷发布了关于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批复的提示性公告称,日前收到嘉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印发的批复,同意公司与浙江电融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合作试点,期限为一年。

10月19日,中祥和也发布公告称,近日,经公司申请,大连市金融发展局签发同意公司延期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的批复,试点期限:2017 年 10 月 9 日至 2018 年 10 月 8 日。

彼时,中祥和表示,以上批复的获批,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目标客户群体,扩大公司在行业的影响,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对此,陈文博士表示,新政针对传统小贷公司新增跨省、区业务这一点进行了明确限制。一方面,除了不新增批网络小贷公司以外;另一方面,也不允许传统小贷公司增加网络小贷的业务经营范围。

此外,《通知》还明确,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由各省(区、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具体负责。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将制定并下发网络小额贷款风险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有关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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