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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的雷潮过后,投资人该不该接受去刚兑?
国家队紧急“救市”之后,理财计划成为众矢之的,逃废债成为重点打击对象,恶意出逃将从重从严惩治,近期来看,良性清盘的多了,恶意跑路的少了,需要承认的是,这波雷潮已经接近尾声。网贷一旦走上正轨,另一个问题接踵而来,该不该去刚兑,投资人会不会接受去刚兑?
直接担保,始终是政策红线
回溯P2P的原始定义——个人对个人的借贷,借款人资金来自投资人,投资人的本息来源是借款人的本息还款。如果借款人逾期,你所投资的本金,有可能遭受损失。
早期,在2015年之际,粗糙版监管政策,为网贷设立了四条红线:明确中介属性、平台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做资金池、不得非法集资。
早期的监管思路,试图引导平台走向中介平台的定位,但是,纯粹的P2P因为投资人的本息还款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无论是投资意愿还是投资习惯,都不支持这种不稳定的纯网络玩法,深圳某巨头先开刚性兑付之先河,这种玩法快速赢得了投资人青睐,然后一发不可收拾,平台刚性兑付成为摆上台面的潜规则。
当然,这样的做法也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等到2016年《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出台,其将四条红线延展至十三条红线,其中明确禁止: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暂行办法》出台之后,各个平台的风险备付金就存在了巨大的争议,但是,直到一年之后的2017年年底,网贷整治办的57号文下发,才给风险备付金做了盖棺定论的定性,各个平台陆续下架风险备付金,时间回到2018年年中,雷潮爆发,各个平台以借款人违约剧增,标的项目普遍性逾期,导致平台流动性枯竭为托词,清盘退出。
回溯网贷行业的刚兑历史以及去刚兑的未来,颇具黑色幽默的是,政策文件的威慑力寥寥有限,但是市场动荡的教训却惨痛深刻,当深圳某平台首开刚兑之先河,之时,网贷终于寻找到了一条自我增信快速扩张的特色道路,但是,如今诸多平台发公告普遍性逾期,又无法指名道姓说出哪个标的出现问题,不得不让人怀疑,这种刚性兜底玩法,滋生了庞氏和非法集资的土壤。而今年年中的雷潮,不少投资人打折抛售,追涨杀跌,不可谓不深刻惨痛。
雷潮之后,监管趋严,各项政策逐一落实;“禁止平台为投资人提供担保”,始终是十三条禁令之一,去刚兑会成为网贷走上正轨之后的另一项标配吗?
该不该去刚兑?理性同意,感性拒绝
如果今年的雷潮,有正面意义的话,其一是刮骨疗伤,淘汰毒瘤;其二是投资人教育,借贷作为金融业务,不良率和风险控制始终是高悬的头顶之剑,所谓的“互联网+”没有改变这层本质。
该不该去刚兑?
答案是肯定的,对于监管层而言,金融市场上的大环境,尤其是近期出台的新资管计划,方向,都是指向去刚兑,P2P不可能成为一个异类,再加上早期一直宣传的禁止平台直接提供担保,网贷去刚兑,对监管层而言,是名正言顺。
对于平台而言,作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P2P的定位是中介、信息中介,既非信用中介,也非资金管理机构,但是,纯P2P的玩法,网贷做不到如今的规模,也成不了现在冰火两重天的境地。
另一方面,也正因为早年的刚性兑付,让网贷平台背负了于其定位、权利不相符的义务。网贷平台作为中介平台,不得做资金池、不得提供担保,但是投资人却要求你刚性兑付,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偏偏在市场上有人争相入局,今年的雷潮,其教训十分惨痛。
对于投资人而言,始终需要承认的是,金融市场上,风险与收益是呈正比的。当你承担着比银行理财高出近一倍的收益,就要有风险自担的觉悟。而且,近期的雷潮,高收益平台,保不准有多少是庞氏的骗局或者是自融的班底。明确你的收益来自借款人的本息还款,这才是网贷平台能够持续维系的核心要素。
但是,理性要求去刚兑,感性却始终在说,去不得。
会不会去刚兑?变数多
当年行业普遍性的“刚性兑付”,让投资人错判了网贷的属性和定位。现而今,大部分投资人仍认为,投资网贷,类似于买入一笔稳定的理财产品,如果有平台明确宣称,平台不兜底,投资人风险自负,这家平台会马上被投资人抛弃。尤其是现在这种敏感时期。
当然,现在有大平台已经实践了风险自负的道路,但是九死一生,而且这几家大平台的路数、背书以及模式,现在已经不可复制了。
目前要求网贷平台做纯粹的信息中介,不是时候。
禁止平台直接或者间接提供担保,但是,并没有堵死第三方担保或者保险的路子。
现在,平台引入第三方担保的方案,早期就成为银监会许可的模式,但是,因为平台的资金和关联关系穿透力不够,当年很容易出现自我担保的情况,第三方担保公司的资金来源以及经营资质,仍然处在灰色地带。不少平台只是将“风险备付金”的资金,划拨至担保方的担保账户之内,仍然是实质上的自我担保。
允许引入第三方担保,可以认为是给平台“刚兑”留下了后门,穿透资金的来源和去处,会成为关键。
保险同样如此,此前,平台与保险公司合作,主要是保障账户安全,投资人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因为技术问题导致资金损失,保险公司包赔,但是,这种保险其实跟借贷关系联系不大。
最直接的是履约险,如果借款人违约,则由保险公司赔付,这种实质性的保本保息险种,虽然公信力足,但是极少有银行愿意“替平台兜底”,此前草根投资履约险被打脸,就是如此,尤其在现在这种环境之下。
但是,不排除在网贷走上正轨之后,保险公司愿意介入这个巨大市场,毕竟钱多。当然,根据“风险与回报呈正比”的本质,引入第三方担保或者保险公司的路子,即便行得通,这部分成本预计也要分摊到投资人的头上,如果网贷的收益率再下降,投资人的投资意愿又成为另外的话题了。
另一方面,法理上也存在瑕疵或漏洞。2015年8月,最高法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一条表示:
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
平台宣传保本保息,与网贷监管条例相悖,但是最高法司法解释却支持平台兜底垫付,这种矛盾的存在,也是变数。
经此雷潮一役,投资人的教育深刻而且惨痛,风险自负是时候推到台前了,但是,也因为多年的积弊,目前强行去刚兑,虽有天时,但有悖人和。“金融的本质是风险与收益的博弈”这句话始终不过时,也是去刚兑问题的最佳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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