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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篇|关于风险保障方式,这些知识你知道吗?
本文为P2P入门手册系列。
又到了我们广大读者们最喜欢的科普环节啦,P2P入门手册是我专门为初入网贷领域的朋友们准备的一个栏目内容,大家也知道,这个栏目虽然更新的比较少(不知道写啥的时候才拉出写),但内容很扎实,对很多事情讲的也比较透彻,是许多朋友认知P2P的不二之选。
所以在这里还是请大家帮个忙,愿意转发的就多转发一下,另外,你还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告诉我,你想要知道哪方面的内容知识,我将会作为下一期的选题参考。
好了,言归正传,本期的题目是「风险保障措施」,我将从「什么是风险保障措施」、「目前有哪些主流的风险保障措施」、「这些保障措施的深层原理是什么」、「什么样的保障措施最安全」等几个维度来展开今天的内容,希望大家能从中学到一二,并将其活学活用到我们的投资中吧。
什么是风险保障措施?
风险保障措施,顾名思义就是用来防范风险的一些保障措施,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风险保障措施仅适用于资产端风险。
什么意思呢,我们知道,P2P交易的本质是个体与个体间的直接借贷关系,说白了就是契约关系,任何的契约关系,其实都面临着违约的风险,放在P2P里也一样,在我们将钱通过P2P平台出借的那一瞬间,我们就已经置身于借款人违约的风险之下了。
任何的契约在签订后,都会面领着无法履行的风险,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契约签订方可能会在履约的时候遭遇各种原因而致使无法履约,这个时候,投资人就会面临着投资损失。
举个例子,小罗通过AA网将十万元借给小伊用于公司暂时的资金周转,约定一个月后按10%利息偿还。
这一个月内,小伊通过这10万元盘活了资金链,并大赚了一笔,然而,就在约定的还款期的前一天,小伊发现自己账上的资金被犯罪份子全部盗走,于是到了约定还款日期,小伊无力偿还小罗的资金,构成违约,小罗本来出借一个月的十万元面临着延期。
如果AA网有风险保障措施,情况又是如何的呢?
在平台确定小伊违约后,AA网委托一个第三方向小罗支付十万元用于购买其手里小伊的十万元债权,后续的法务催收将由AA网直接面对小伊,小罗拿回了自己的十万元。
许多人看到这心说,你这不是刚兑吗?
NONONO,刚兑,指的是由平台直接向投资人兑付本息,这才叫刚兑,我们知道,目前整个金融业态都在打击刚兑,监管层要求各机构于2020年前逐步完成去刚兑,所以说去刚兑,是大势所趋,无可避免。
在监管提出去刚兑之前,P2P一直是以一种暗中兜底的手段来维持平台明面上的逾期率与在投资人群体中的口碑,而在去刚兑的号召打起后,平台们为了维持原先的效果,纷纷寻找第三方机构来合作,由第三方负责对投资人偿付本息,这种又保障了投资人资金安全,又起到了平台想要的效果受到了业内的广泛认可。
这种依托于第三方对投资人进行风险保障的方式,被称为P2P增信。
目前有哪些主流的风险保障措施?
目前业内主流的风险保障措施分别有保险担保、第三方机构担保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中,因为保险担保对于平台的门槛相对较高,所以采用这种方法的平台还是比较少的,更多的平台是以接入融资性担保机构来提供风险保障。
不过值得注意是,在业内1500余家平台里,采用上述两种办法的平台占比其实并不高,更多的小平台因为运营成本等原因,并没有上线风险保障措施。
01保险承保
保险承保,即当借款人违约时,由保险公司对出借人提供本息代偿,这种方法的底层逻辑是这样的:
小伊因为资金需求,要在AA网上借款10万元,对此AA网要求,小伊必须在平安保险上购买一份履约责任险,受益人为投资者,假使小伊无法履约,那么将会由保险公司代偿投资人的损失。
保险承保的风险保障措施可以说是目前现阶段最安全的一种风险保障措施,因为其对接的第三方为保险机构,国内的保险机构有一条硬性规定,即保险公司的偿付充足率一定要高于100%,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
此外,根据监管的态度来看,我国目前是不允许保险公司倒闭破产的,如果保险公司无力支撑,会由监管接手管理保险公司运营,寻找第三方保险机构并购其业务及负债。
有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就是安邦保险,安邦集团原董事长吴小晖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提起公诉,其挪用的大额资金严重影响了集团的偿付能力,鉴于此,保监会宣布自2018年2月23日开始,对安邦保险集团进行为期一年的接管,接管期间由保监会相关工作组代替安邦保险股东、董事长、监事履职,管理公司具体职责。
安全性高的东西,大家当然都想要,不过保险机构也不傻,这种模式显然会将P2P的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身上,所以他们对于平台资产端的要求格外的高,保费必须足以覆盖违约率,因此目前接入保险公司的平台少之又少。
有一点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大家看到有平台宣传接入保险机构时一定要注意保险险种,有部分平台其所宣传的保险仅用于保障资金在平台账户中的安全,即资金安全险,其与我们上文中提到的履约责任险有本质的区别,在保险承保的概念深入人心之时,难免有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其它种类保险来达到混人耳目的效果,大家一定要注意甄别。
还要强调的是,保险公司承保仅代表风险低,不代表无风险,从理论上,监管层还是允许财险公司申请破产的,这一点大家还是要知道一下为好。
02第三方担保机构
这种方式也很好理解,就是寻找第三方担保机构来为平台的资产端进行保障,具体到执行层面,目前国内平台演变出了两种保障方式
第一种
由第三方机构直接代偿,这个机构可能是平台资产的供应方,也可能是融资担保机构,也有可能就是一家企业,亦或者最近比较火爆的AMC,理解起来很简单,借款人违约,第三方直接向出借人收购债权,手续简单,操作便利,风险也大。
为什么要说风险大?因为这种模式,等于直接将平台风险转移到了第三方,一但平台违约率攀升,第三方公司很会就会无力抵偿,举个典型的例子,图腾贷,其车贷业务因多方面因素,坏账攀升,导致第三方融资担保公司垫付3000万后,选择退出,担保公司退出后平台选择由自己垫付,最后总计垫资约1.2亿,无奈宣布延期。
在这种模式中,第三方公司是借款人违约风险的首位承压者,作为一个商业主体,其不可能以公司破产倒闭为代价进行履约兜底,所以这种模式具有强烈的不可控性,风险容灾能力极低。
此外,根据具体的第三方机构不同,他们的风险也是迥异的,我们就以融资担保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这两个第三方来举例吧。
第三方融资担保公司进行代偿,其实是一种非常脆弱的结构,因为P2P作为次信资产,其违约率显著高于融资担保公司的传统业务,大部分的融资担保公司之所以和P2P平台进行合作,是因为其不过是平台方购买的一个通道,实质上收购债权的资金,仍然来自于平台方。
AMC,资产管理公司,一个专业从事资产处理的公司显然是P2P平台的理想合作方,然而还是前面所说,P2P作为次信资产,资产质量相当低,而AMC是专业从事资产处置的,其对于资产质量的要求相对来说较高,再加上国家有硬性要求,AMC不得收购个人债权,所以就当下的形式而言,AMC+P2P的合作模式,不具有普遍性,对于平台的整体要求还是非常高的。
另外,还要在讲一讲没有担保资质的第三方,就是前文提到过得“核心企业”,在监管不允许平台自兜底后,许多平台开始利用没有担保资质的企业来为项目进行还款担保,这种模式对于投资人其实是不友好的,因为作为投资人,我们无法理解这家企业的具体偿付能力以及其他情况,这就使得投资人无法明确把握其中的投资风险。
第二种
由平台与第三方融资担保公司共同设立一个风险保障计划,由第三方融资担保公司设立一个风险保障计划账户,“自愿”参与该计划的借款人共同向这个账户缴纳资金,风险保障计划账户的资金用于当借款人违约时对出借人的本金偿付,以及后期对借款人的债权追偿、诉讼费等。
举个例子来帮助大家理解这种模式,AA平台与BB融资担保公司合作设立风险保障金计划,这个时候AA平台的逾期率为2%,待收为240亿元,在这种情况下,风险保障金计划内应该最少有4.8亿元的资金用于赔付投资人本金,如果资金低于4.8亿,那么就会按投资人各自的资金在4.8亿中的比重来进行偿付。
当然上诉的例子设定较为简陋,没有考虑项目到期的期限是否一致等一些复杂的因素,不过不妨碍大家理解其意义何在。
在讲完这两种模式后,大家想必都发现它一个共同的弊端,即当坏账率突然攀升时,无论是由第三方直接兜底,还是设立的风险保障计划,都会面临资不抵债的境地,这个时候想必任何一家融资担保公司都不会追加投资用户收购来自P2P的债权了吧。
所以说,第三方融资担保机构相较于保险承保,在风险抗压能力上,还是弱上一筹。
最后,关于上面提到的两种承保方式,我其实有一点想要说,目前各个平台的承保模式,费用的承担方基本上都是借款人,也就是说,想借款,必须要承担这笔保费的费用,这种模式,对于借款人其实是不公平的,因为保险模式的受益人最终是平台和出借人,对于借款人毫无益处,反而增重了其资金负担。
在这种模式下,还有人愿意借钱,一方面说明了我国投融资环境的恶劣,另一方面其实也是借款人对于借贷同权认知的不清晰,对于借款人因承担义务的定位不准确导致的,风险保障模式很明显是平台基于增信角度而设立的,其费用的承担方也理所应当为平台方,将任何借贷双方本不应承担的义务,以所谓的“安全”为理由强加其身,这其实是资方耍的最大的一个流氓,也不利于整个网贷环境的长期利好发展。
看完今天的文章后,大家对于自己在投平台的风险保障方式是否有了一个长足的了解,留言讲一下它是什么样的模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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