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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P2P平台想备案,究竟要准备多少钱?(附名单)
昨天我们聊完了P2P平台的实缴增资,文章发出来以后,大家的观点不一,并针对P2P的备案费用提出了疑问:
1.如果平台要备案大概要花多少钱?
2.按照网贷监管备案细则方案,是不是存在自担保的嫌疑,会不会触及法律的红线?
社长觉得这两点疑问还是比较突出的,今天也来和大家算一笔账好好深入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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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台要备案,得准备多少钱?
算账这个事情,社长其实并不擅长,如果有错误遗漏的地方欢迎指正~
按照网贷备案细则方案里,关于钱的问题一共提出了三个点。
1.实缴注册资金
这个“门槛”昨天咱们也说了,目前全国经营机构的实缴注册资本为5亿,区域经营机构实缴要求是5000万。
社长昨晚也大概统计一下,已经达到全国经营机构标准的平台,现在不过8家,达到区域机构的平台也不过200余家。
以6月作为第一批备案名单的分割线,社长估计能够实现实缴5亿的平台,也就10余家。能够达到区域经营机构门槛的平台,不少,但6月底,估计还是200多家。
第一笔账:
全国经营机构:5亿
区域经营机构:5千万
2.风险准备金
风险准备金大家听到是不是有点耳熟。其实早在2014年P2P崛起的时候,行业就有什么“准备金”、“维权经费”、“公益信托”、“企业生前遗嘱”等。
但也因为当时P2P发展的局限性,这些都没有起到很好的作用。
监管在备案细则中明确提出,风险准备金的主要作用是先行支付出借人由于P2P平台发布虚假信息或自融等原因时造成的损失;
说的明白点,风险准备金就是平台的“押金”,钱是平台押在银行的,由监管进行专户管理,你敢用吗?
在社长看来,风险准备金的设立其实更偏向于降低平台的杠杆,控制风险。
第二笔账:
全国经营机构:待收的3%
区域经营机构:待收的1%
3.风险补偿金
如果说风险准备金是针对平台内部的风险,那补偿金主要降低外部风险,也就是借款人带来的逾期,坏账等。
这一块更像是补充履约险的作用。
大家也清楚,由于P2P爆雷的波及面过大,风险还具有传递性。
如果监管依旧放任平台与保险公司合作,保险公司理赔能力大幅度降低的规模事件有可能会再次发生,保险公司的其他业务也会受到影响。
与其让风险转移,不如把风险控制在源头。
所以,在社长看来,风险补偿金除了是赔款给出借人的作用以外,更重要的是在于敦促平台加强自身的风控水平。
毕竟平台的风控做的不好,赔钱的还是自己。
这一块依旧和风险准备金一样,直接与待收挂钩,责任和收入,是成正比的。
第三笔账:
全国经营机构:6%
区域经营机构:3%
这么一笔账算下来,大家看明白其中的弯弯道道了吗?相比风险准备金&风险补偿金,实缴的钱可以用“杯水车薪”来形容了。
毕竟和待收直接按照比例挂钩的,对于一些大平台来说,他们需要给付的资金其实更为庞大。
社长也给大家整理的待收TOP50的平台这三部分需要的费用,如果有误,欢迎交流。
总的来说,除去这三部分是押在监管手上的钱,还有要求的三降,其他备案严规的影响,平台所支出的资金还远远不止我们上面估算的这些。
也就这短短几个月,每天宣布清退倒下的平台怕是越来越多,毕竟小平台要撑过这一段的时间,没几个钱是熬不过去,没本事的想熬都没资格。
回到我们一开始的问题:
“如果是按照网贷监管备案细则方案,这些风险准备金&风险补偿金都是平台自掏腰包的话,是不是存在自担保的嫌疑,会不会触及法律的红线?”
这话是问的没问题的。
毕竟当时说自融自担保违法的依旧是监管,但对于现在的情况来说,风险准备金&补偿金的存在是真的不合理吗?
社长个人还是持有保留意见。
虽然现在监管暗地里要求平台是做好“刚兑”的准备,但对于我们投资人来说,一定要牢记好P2P平台本身就作为一个“中介”的角色存在。
无论是对于投资人自己或者是整个行业的发展来说,一昧的要求平台刚兑既不合理,也不现实。
所以只能说我们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应该是要保护好的,但风险这个东西,只能降低,消灭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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