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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不是为保障?而是为了……
前阵子,小影子的一个好朋友让我给她推荐几款保险,我给做了个方案。过了一阵子,朋友说:“不好意思啊,我老公不同意我买保险,觉得不划算。”
所谓“不划算”,具体来说就是:买终身型的,交的保费太多,自己投资几十年后比保额要高;买消费型的,几十年后不出险一分拿不回来。
这个结论的前提是:几十年都不会出险,不需要理赔。
甚至有人对寿险和医疗险很抵触,认为:“买什么保险?年纪轻轻的,这不是咒自己出事么?!”
中国的保险行业特别神奇的一点就是返还型和理财型的保险卖得特别好,大概是因为有上面两种想法的人不少。
一般卖保险的都会说:买保险是买保障。这话有一定道理,但是不完全对。
从经济学的角度上来说,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起到的是转移风险的作用,而不是让风险不发生。我们提保险种类的时候,会说保疾病的保身故的保残疾的……但是实际上,理赔给的都是同一个东东——钱。准确的说,保险是转移发生疾病、身故、残疾之类的风险造成的金钱损失。
举个例子:
小明,目前身体健康,未来可能会得病——这就是一个风险。
小明不幸真的病了,花了1万元医药费——这就是风险发生之后带来的损失。
小明买了份保险,可以80%报销医药费——这就是保险起到的转移损失的作用,8000元的损失转移给保险公司了。
保险不能保障被保险人不生病,部分确诊即赔的险种可以保障被保险人有第一笔治疗费用,但是有钱也不能保障被保险人一定能治愈,说到底,只是用来弥补金钱损失的,至少不会出现“钱花光了,人还是没了”的情况。
有粉丝问小影子:我年轻力壮有存款,而且没什么负债,还要不要买保险?
——保险保的是风险事项,即这件事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现在年轻力壮不代表未来不会生病或者遇到意外。
——保险提供的是经济补偿,花了100万治病,保险公司说这100万可以赔给你,我想即使手里还有1000万也不会想拒绝吧。
所以买不买保险,跟健康状况和资产状况,有一定的关系,但是不是大家想的那种关系。健康方面,考虑的是未来生病的可能性——家族中是否有高发疾病、作息是否健康、工作居住环境是否有污染;资产方面,收入越高,投保的保额越高。
保险是财务管理的工具,保险公司是盈利性的企业,所以我们买保险也要考虑成本支出收益。
举个例子:
小影子个人不怎么推荐老年人买重疾险。50出头的老人每年花四五千不过10万保额(消费型,保到70周岁),交10年就四五万了,杠杆率才1:2,综合考虑在保障期间发病的概率、10万保额对家庭财务的影响,就不怎么推荐了;而如果买保终身的,10万保额交的保费可能就要八九万甚至超过10万,杠杆率更低。
有人说:保险都是骗人的,买的时候说得好听,理赔的时候一分没有。
觉得保险好的,大多是自己理赔过或者身边的人理赔过的;觉得保险是骗人的,很多是看了新闻各种买了保险赔不到的案例的。
我能毫无障碍地接受保险,并且主动想着要配置足够保额的保险,一方面跟我学的就是相关专业有关系,另一方面是因为我理赔过,而且不止一次。
第一次是大学毕业的那年7月,做了个阑尾手术,当时新公司还没有报到,也就没有社保。某天我突然想到在校大学生都是有医疗保险的,虽然6月已经毕业,但是保险合同很可能是到8月31日到期的(9月1日开学投保的嘛),这种情况很可能可以理赔!联系了学校老师,让我把病历、发票等资料复印件寄过去,再留一个银行卡号,过了半个多月,就收到了理赔款。
第二次是阑尾手术的第二年,又因为小毛病住院了(当时我妈还吐槽说工作的第一家公司风水不好,出生后就没住过医院,才进了这公司两年住了两次医院了)。除了社保,公司还给投保了商业医疗险,同样把病历之类的复印件交给HR,理赔款跟着下个月工资就一起发了。算一算,理赔款比我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还多了几十块。
很多时候,不是保险坑人,而是销售人员坑人。(保险销售人员的专业说法是保险代理人和经纪人,两者有区别,怕名词解释把大家绕晕,就统一说销售人员啦。)
小影子刚毕业找工作的时候,就看到不少保险公司的招聘信息。到了现场才知道,不管是招聘信息说招的是财务、行政还是其他岗位(反正写的都不是销售),去了都是让你卖保险,还是很低的底薪+提成的模式。这样“骗”来的员工,有几个是真正懂产品,能够为客户提供合适的保险的呢?辛辛苦苦跑了好几趟,还搭进去不少小礼物,最后发现客户体检有问题,无法购买,不想提成打水漂怎么办呢?就当不知道这件事情,让客户带病投保啊!反正到理赔的时候,这个员工很可能已经不在这家保险公司了。
今天听到一个笑话:
投保人问销售人员:为什么你说的跟合同里写的不一样?
销售人员:合同上写错了,我们培训说的才是对的!
请记住,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签署的每份文件都仔细阅读,遇到合同中描述和销售说的不一致的地方问询清楚,一般只有关于销售区域这种问题是可以打打擦边球的,其余的内容请以白纸黑字签名盖章的版本为准。
目前国内的环境,如果发生理赔纠纷,监管机构或者法院相对来说还是偏向保护投保人的。在某些案例里,哪怕投保人确实没有如实告知病情,带病投保了,最后出险的疾病跟当时没有告知的疾病没有明显的因果关系,法院也判保险公司赔付了。
明明白白看清楚合同,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再买的保险,基本不用担心买了保险发生了风险而得不到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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