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
- 07-20 金融信贷2.0 银行大幅压缩过剩行业贷款
- 07-20 央行降息对小微企业经营贷有何影响
- 07-20 玉溪市商业银行小企业信贷之整贷零偿
- 07-20 小微企业在流转税上有什么优惠政策?
- 07-19 首富王健林谈贷款往事:跑银行50次 8天没合眼
- 07-19 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
- 07-19 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进口电汇融资业务详细指南
- 07-18 宁夏银行法人VIP(贵宾)贷款
- 07-18 青岛专利权质押贷款已发放1亿,29家科技企业尝鲜
- 07-17 中小企业如何让贷款变得水到渠成?
热门文章
- 04-05 首例京东“京小贷”诉讼 商家违约京东胜诉
- 07-09 小微企业如何获得贷款?
- 12-15 浙商银行购销通怎样申请?
- 07-20 统计局:三季度GDP增速放缓至7.3% 创新低
- 11-25 房屋二次抵押应该注意什么
- 01-26 汉口银行工业厂房按揭贷款
- 11-13 贷款2千万查封5个亿资产 四川省南充中院超标查封?
- 09-10 辽阳银行项目贷款主体及基本条件
- 05-25 交通银行惠农通适用对象及贷款额度
- 08-17 网络贷款,这些问题你注意了吗?
我国商业银行存贷款的利率浮动区间
点击:
时间:2019-04-30
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起源于2004年。从2004年1月1日起,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到1.7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到2倍。
与此同时,金融机构基本不再根据企业规模和所有制性质,而是根据企业的信誉、风险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贷款利率,逐步形成了按照贷款风险成本差别定价的格局。
2004年10月29日起,央行放开金融机构(城乡信用社除外)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并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
2012年6月8日,央行宣布,银行存款利率可在央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有所上浮,最高为基准利率的1.1倍,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
标签:
上一篇:民间借贷最好签订书面合同
下一篇:民间借贷注意规避五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