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
- 07-20 金融信贷2.0 银行大幅压缩过剩行业贷款
- 07-20 央行降息对小微企业经营贷有何影响
- 07-20 玉溪市商业银行小企业信贷之整贷零偿
- 07-20 小微企业在流转税上有什么优惠政策?
- 07-19 首富王健林谈贷款往事:跑银行50次 8天没合眼
- 07-19 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
- 07-19 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进口电汇融资业务详细指南
- 07-18 宁夏银行法人VIP(贵宾)贷款
- 07-18 青岛专利权质押贷款已发放1亿,29家科技企业尝鲜
- 07-17 中小企业如何让贷款变得水到渠成?
热门文章
- 04-05 首例京东“京小贷”诉讼 商家违约京东胜诉
- 07-09 小微企业如何获得贷款?
- 12-15 浙商银行购销通怎样申请?
- 07-20 统计局:三季度GDP增速放缓至7.3% 创新低
- 11-25 房屋二次抵押应该注意什么
- 01-26 汉口银行工业厂房按揭贷款
- 11-13 贷款2千万查封5个亿资产 四川省南充中院超标查封?
- 09-10 辽阳银行项目贷款主体及基本条件
- 05-25 交通银行惠农通适用对象及贷款额度
- 08-17 网络贷款,这些问题你注意了吗?
我国7月1日起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点击:
时间:2018-08-0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将6%和4%两档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税制、公平税负,经国务院批准,决定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二、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
三、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四)项“依照4%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
四、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6月13日
标签:
上一篇: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浮30%成常态
下一篇:四家银行获批降准,小微企业贷款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