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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如果卖了,会出大事吗?

点击: 时间:2019-04-04

  还在还贷款的房子,可以卖吗?

  当然,答案也是肯定的。虽然从字面意思上来说,贷款没有还清的房子是不能进行交易的。我们把贷款的具体细节理清楚就明白为什么不行了。购房贷款的一般流程就是买房、申请贷款、审查审批、签合同、放贷、还贷等等。而银行能够放贷的主要条件之一就是共有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也就是说在你贷款没有还清之前,你的房子都是抵押给银行的。

  但其实,现在绝大部分的人都是贷款买房的,而卖房肯定不是30、20年以后,可能住个10年左右就卖,这样肯定是会有剩余贷款的。因此,还贷中的房子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这种房子买卖的首要前提就是房子必须拿到了不动产权证,没有不动产权证,是不能进行交易的。

  如何买卖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呢?

  用买方的首付款先缴清剩余贷款

  采用这种方式的前提是,卖方剩余贷款不多,或者买房有足够的首付款。比方说,卖方贷款100万,现在还剩30万没有还清,如果买方能支付超过30万的首付款,那么买卖双方就能顺利将房子从银行中解押出来进行交易。

  转按揭

  转按揭,即把房子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个人向其他银行重新申办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借款人或抵押物的贷款。当然,这也是还贷中的房屋最为简单直接的一种交易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加上律师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之后买方向卖方支付约定的首付款。

  2、卖方向原贷款银行A申请提前还贷,并获得A银行出具的确认函。银行A同意提前还款的意见后,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屋,由买方拿着《房屋买卖合同》向B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B银行审批通过后开始放款。

  B银行的贷款直接划入卖方账户中,卖方拿这笔钱还了A银行的贷款后,将房产解押,交付买方使用。接下来就是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将房产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3、卖方结束对房屋的所有权,买方开始拥有房屋的使用权,并开始还贷。还贷结束后,将房产解押,买方拥有所有权。

  需要注意的是:转按揭这种方式在不同银行有不同规定,有的银行可以办理,有的则不接受。还有转按揭一般是通过中介公司办理,因此,想要以这种方式解决房屋交易问题,可以提前向中介公司咨询。

  用其他抵押物进行贷款

  要是碰上买方不愿意先支付首付款帮助卖方解押房产,卖方还可利用自己的其他抵押物。比如其他房子、车子抵押给银行,获得一定的贷款来还清剩余房贷,卖方还清房贷后解押出房产,与买方完成交易,拿到买方支付的款项之后,再将抵押物解押,最终完成整个交易。

  虽然有点拆东墙补西墙的意思,但在紧急的情况下,这也不失为一种处理方式。

  借款"赎证"

  如果因为剩余贷款过多,以上方式都行不通,那就只能卖方想办法借钱,先把剩余贷款还上,把房产解押之后再开始交易。卖方可以寻求第三方或者金融平台借款,一般来说碰上这种情况,中介都会主动推荐借款人,然后用借款和买方的首付将贷款还清,然后再正常交易。

  但是这种方式风险比较大。主要是因为这两个原因:一来利息比较高;二来要是因借款不能及时到位导致"赎证"周期拉长,可能会影响成交进而造成违约。

  总之,还贷中的房子是可以进行交易的。但具体采用哪种方式交易,还得看还贷进度和买方的经济能力,如果能顺利提前还贷,想出手也就没有那么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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