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
- 07-20 贷款买房,选择银行要注意哪些问题?
- 07-20 建行推租房贷款 年轻人冷对“信用卡就够了”
- 07-20 房价70%是土地和税费 房企毛利也就10%
- 07-20 房贷贷款利率2019最新消息,3月份又有138家银行下调房
- 07-20 住建部:坚决遏制新增违建 有效治理存量违建
- 07-20 各地两会透露楼市信息 “逢涨必查 逢炒必办”
- 07-20 关于2018楼市 两会上的这7句话值得关注
- 07-20 姜大明:2020年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基本建立
- 07-19 20城新房价格失真度排名,这个城市最离谱!
- 07-19 社科院报告认为北京等城市房价快速反弹概率很小
热门文章
- 12-04 公积金提取影响首套房认定吗?
- 12-13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见的问题有哪些?
- 10-29 年轻人最好选择贷款买房的原因是什么?
- 05-25 个人住房贷款的几个专业术语
- 10-10 绿地集团无证售房被重罚 资质降级暂停网签
- 11-13 2017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 06-28 北京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前还款
- 03-31 3-5年后,买房的人和没买房的人会有什么不同?
- 12-10 武汉新开楼盘房价一律不能涨 不高于去年10月价格
- 06-18 马云、李嘉诚因为房价掐起来了!你到底该啥时候买房?
成都限购新政:购房拿证三年内不得转让
5月15日晚,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政策原文如下: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努力做到职住平衡,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借鉴其他城市成熟经验,现就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通知如下。
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四、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五、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15日
标签: